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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威市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
来源:宣威博物馆  时间:2017-09-27 15:58:20.0

一、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,全馆人员须加强文物安全意识。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。

二、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,并妥善保管,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。

三、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;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,不得擅自入内,经许可者,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。

四、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,严禁在库房内吸烟。

五、建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,凡入库房人员须填写《入库人员登记表》,并由馆领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。

六、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严肃认真,细致周到。

七、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,未经主管领导同意,不得擅自提取文物。

八、建立《库房安全工作日志》,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、时间、工作内容等情况,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,严守库房机密。

九、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,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会同保管员对库房安全定期检查,如防火、防盗等,如发现情况,须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馆领导和上级有关部 门汇报。

十、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,注意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光等。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到柜门上锁,门窗关严,拉闸断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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